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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关于已备案网站未上传备案证书文件处理通知

2007-01-11 14:03:00

请广大用户积极行动起来,立即检查自己所有网站备案情况,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:www.miibeian.gov.cn登记备案,对于已经取得备案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,请立即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.cert放到网站的cert/目录下.该文件,并可通过下列地址http://网站域名/cert/bazs.cert访问出现文件下载提示,并必须将备案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,链接网址: www.miibeian.gov.cn

        我们对于已经备案,但未上传备案证书文件,同样关闭处理。如贵站仍未备案,请立即提交备案信息,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
        特别提醒所有用户:如果您主机上绑定多个域名(包括子域名、转发的域名),访问为同一个网站,您注意把域名都填写到备案信息的域名列表中。访问为不同网站,请注意分开提交备案,以免引起因域名未备案导致主机被关闭。